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抵扣本期未转走该怎么办
2021-09-17 17:22
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抵扣本期未转走该怎么办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红色字体所得税发票开具相关难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47号)的要求,购方获得专票已用以申请抵税的,选购才能在增值发票管理方法新系统(下称“新系统”)中开具并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下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开具《信息表》时不填好相应应的蓝色字体增值税专票信息内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所得税税款从本期进项税转站出,待获得销货方出具的红色字体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做为记帐凭证。
红字发票的进项税转出纳税申报怎么处理?
在我国所得税推行进项税抵税规章制度,但公司购入的货品产生非正常损失(非营利性损害),及其将购入货品更改主要用途(如用以非征税新项目、团体福利或消费等),其抵税的进项税应根据“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转出)”学科转到相关学科,不给予抵税。
货品用以团体福利和消费如何处理?
经营者已抵税进项税的购入货品(没有固资)、劳务公司、服务项目,用以团体福利和消费的,理应将早已抵税的进项税从本期进项税转站出;没法确认该进项税的,依照本期具体计算成本应转走的进项税。
例: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可用一般记税方式。2016年5月1日购入洗洁剂提前准备用以市场销售,获得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注明的所得税额一万元,本月验证抵税。2016年7月,该经营者将所购入的该批号洗洁剂所有用以员工食堂。
经营者将已抵税进项税的购入货品用以团体福利的,应于产生的本月将已抵税的1万余元开展进项税转出。
财务会计解决如下所示:
借:适应员工薪酬-员工福利费
贷:原料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转出)
文中介绍了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抵扣本期未转走该怎么办,也介绍了红字发票的进项税转出纳税申报怎么处理。作为一名公司的财务人员,一定要搞清楚产生退换货的货品的对应的拿货增值税抵扣一定要及早的转走,不可以抵税。假如你对如此的服务或是不太熟,那麼咨询一下的在线教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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