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增值税征税新项目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享有增值税免税特惠?
2022-01-14 16:48
问:中小企业中混合销售增值税征税新项目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享有不超过2万余元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所得税的特惠?
答:1.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一部分中小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通告》(税务〔2013〕52号)要求:“为进一步帮扶中小企业发展趋势,经国务院办公厅准许,自2013年8月1日起,对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余元的公司或者非公司性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所得税;对增值税经营者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余元的公司或者非公司性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征缴增值税。”
2.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有关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一部分中小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现行政策相关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49号)要求:“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公司或者非公司性企业,混合销售增值税征税新项目的,理应各自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新项目的交易额和增值税征税新项目的销售额,月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余元(按季缴税6万余元)的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余元(按季缴税6万余元)的,城市房地产税征缴增值税。”
问:“房地产营改增”后从业有形动产租用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答: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将铁路运输和邮政快递业列入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的通告》(税务〔2013〕106号)配件3第二条第(四)项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或是国家商务部准许从业融资租赁业务的示范点经营者中的一般纳税人,给予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服务项目,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所得税具体税赋高于3%的部位推行所得税即征即退现行政策。国家商务部受权的省部级商务主管单位和我国经济经开区准许的从业融资租赁业务的示范点经营者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金做到1.7亿人民币的,自2013年8月1日起,依照以上要求实行;2014年1月1日之后注册资金做到1.7亿人民币的,从做到该规范的下月起,依照以上要求实行。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将铁路运输和邮政快递业列入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的通告》(税务〔2013〕106号)配件2第一条第六款第二项要求:示范点经营者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域示范点执行之此前购入或是自做的有形动产为担保物给予的售后回租服务项目,示范点期内可以挑选依照简易征收测算交纳所得税。
问:纳税申报期限延期如何确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九条要求:“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限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到期的隔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内有持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日数延期。”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