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报告(2022)
2022-08-12 16:59
前 言
再生能源产业是绿色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完成绿色低碳发展趋势的有效途径。回收利用做为再生能源产业的关键阶段,肩负着将各种分散的废旧物资回收开展“聚集”与粗加工任务,是绿色经济的主要完成手段和发展趋势确保。但是自2008年取消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市场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增值税免税的政策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便陷入缺乏进项发票而担负比较大增值税税负率、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无法获得的窘境,虚开发票问题也更加比较严重。自2016年起,中国内地好几个地域相继爆发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虚开发票犯罪案,上中下游牵涉公司诸多,且涉案金额极大,一旦虚开发票罪名成立,涉案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均要承担很严重的刑事处罚。伴随着“打虚打骗”专项整治完美收官、六部委常态严厉打击落地式,为了能预防虚开发票风险性,很多回收企业选择放弃获得进项票、全额的交纳销售环节的增值税,而自做回收凭据进账计算成本,从而又形成了成本费凭据不规范必须补交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的税务风险性。2021年12月30日,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联合发文了《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40号),在其中有关一般纳税人市场销售再生能源能选简易征收按照3%增值税率测算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将很大程度减轻回收利用业务中的增值税税负率难题,然而对于所得税抵扣怎样处理却并未确立。在这里环境下,为了保证众多废旧物资回收运用公司合规合法开展税务管理方法、提升内部结构风险管控和外部风险隔离,有效应对和解决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华税融合近些年解决虚开发票案件的成功案例编写本汇报,就税收管理新时期下再生资源行业的税收环境、关键税收难题、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触发点、刑事案件风险合规等内容进行深度分析,以求为废旧物资回收运用企业提供有利参照与参考。
目 录
一、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数据统计分析
二、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环境剖析
三、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成因分析
四、再生资源行业关键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以及表达形式
五、再生资源行业虚开发票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及辩解关键点
六、再生资源行业自做回收凭据进账的税务风险分析
七、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没罪案例解析
八、2022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合规提议
一、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数据统计分析
(一)罪行分布情况
经查找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2021年全年度公布再生资源行业涉税犯罪案子68件,在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子占有半数以上,达到66件。除此之外,虚开发票罪3件,违法售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件(少许案子因存在二种罪行所以被反复测算)。
图 1 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罪行分布情况
(二)地理分布状况
在已公开的68起涉税犯罪案件中,江苏、浙江、河北、辽宁为案子的高发省区,这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当地政府对再生资源运用产业链的大力支持水平存有成正比。
图 2 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地理分布状况
(三)定罪量刑及起诉状况
在已公开的68起涉税犯罪案件中,一审程序(含申请再审的一审程序)49件,在其中,被告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案件为7件,严刑可用率超过14%,而适用缓刑案子乃为27件(包含一部分实刑、一部分判缓),判缓可用率是55%。
但在2020年公开的66起涉税犯罪案件中,被告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案件为23件,1件被判处无期徒刑,严刑可用率超过36%,而适用缓刑案子乃为19件(包含一部分实刑、一部分判缓),判缓可用率不够29%。归根结底,一方面是2021年公开的涉税犯罪案件中,一部分案子涉及到的税金金额小,且中下游受票公司为利废企业,能够证明存有真正货品买卖;另一方面是司法部门在评定虚开发票时更加重视买卖真实有效和税金损害等多个方面,针对涉案金额极大,被告方有自首情节、且积极缴税的,评定适用缓刑。
图 3 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定罪量刑状况
图 4 2020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定罪量刑状况
(四)二审状况
经剖析,在已公开的68起涉税犯罪案件中,二审案子共17件,在其中检察院抗诉14件,原告撤回上诉1件,立即重判2件。
立即重判的理由包含:
(1)原告蒋某在犯罪中起促进作用,归属于功效比较小的从犯,依规能够从轻处罚。原审裁定评定原告李某某、蒋某在共犯中属首犯,系法律适用错误,定刑显著不合理,应予以改正(杜某、李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税票要案(2021)湘04刑终95号);
(2)原告徐某某已全额的退赃,原判仅评定徐某某亲属向公安机关退缴rmb223000元不合理,应给予改正(李某、梁某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税票要案(2021)云23刑终136号)。
(五)重审状况
在已公开的68起涉税犯罪案件中,再审案件2件。再审申请原因包含:
(1)再审申请人邵某某某认为其主观性上不明知道详细介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具备违法性,原审裁定量刑过重(邵某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税票要案(2020)苏刑申317号);
(2)再审申请人陈某某认为其并不是首犯并且具有自首情节,原裁定、判决确认客观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徐州市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税票要案(2021)苏03刑申4号)。
但以上二份再审申请均被重审法院以“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审标准”借口,驳回申请。
(六)总结
以上数据表明,再生资源行业涉税案件的刑事处罚比较不容乐观,在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更为突显,主要负责人具体所面临的有期徒刑很长。除此之外,融合在我国刑事案件二审、重审的具体情况来说,存有起诉重判率不高、再审申请通过率低特性,因而,再生能源公司以及相关从业者需在刑事案件一审环节做好准备工作、妥当解决。
二、2021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环境剖析
(一)六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三假”虚开骗税工作常态化
2018年8月,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国家公安部、中国海关总署、中央人民银行四部委协同运行严厉打击“假公司”“假出入口”“假申请”虚开增值税票、骗领出口退税及税金特惠专项整治,各个税务、公安机关、中国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借助联合工作机制,采用工作中统一部署、案子统一判断、查处统一督查等形式配置资源能量,另外紧密与检察系统、外汇政策部门在海内外资金分析、重要案件查办等方面协作,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虚开骗税案子。截止到2021年9月,“打虚打骗”专项整治共严厉查处因涉嫌虚开骗税公司44.48万家,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合理维护了经济发展税收秩序。但必须见到,“三假”税收违法违纪依然或多或少存有,在部分地区还是很比较严重。预防和打击“三假”税收违法违纪具备多元性、严峻性和长久性。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发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大力开展精准稽查、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做出全面部署。为更快解决税收违法违纪局势转变,进一步强化境外资金剖析监管、紧密执法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提升执法工作行政监督,在四部门重点严厉打击前提下,最高检察院、国家外汇局宣布添加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方案,扩展为六部门协同严厉打击工作方案,通过整合六部门的专业优势、侦察优点、数据信息优点等对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一同进行常态精确化。
(二)违反规定退还导致财政总收入外流,多省份清除税收返还文档
2021年3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强调“不可违规违法制订执行各种各样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现行政策,维护保养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交易”。国发[2021]5号保持了对地区性税收政策严格把握的一贯心态,在这一主旋律下,海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21]18号)明文规定“不可签署或颁布与企业缴纳税收立即挂钩的政策扶持”,“不得将财政奖补资金与企业缴纳税收同非税收入挂勾立即奖赏给企业”,“对各市区县委县政府及各个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工作、产业扶持财税政策进行清洗”。
2021年6月7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好几个省份存有“违反规定退还税金导致财政总收入外流”等诸多问题,并提出要加大整改力度。
2021年12月21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联合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作《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另外公布《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违反规定退还财政收入等多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有关税收问题进行了整顿。在财政返还层面,《整改报告》强调:“11省清除废除不符合规定的税收返还政策文档、标准财政收支管理等,制订修定管理制度11项。”
《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整改情况》表明:“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一同成立工作专班,创建协调工作体制,以整顿违反规定退还财政收入等诸多问题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财政总收入虚报难题专项整治。系统梳理违反规定退还税金外地引税、先征后返等虚报收益典型问题,促进地区税务单位自纠自查复诊、整顿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构成好几个协同考察组,关键就违反规定退还车船使用税、个税、所得税等诸多问题,分赴海南省、福建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部分地区调查。详细分析问题根源,分析健全各项政策,并严肃追责问责,通告经典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多年以来,众多当地政府为了能招商引资工作、确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特定主体在税款、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收支等多个方面实施了政策优惠,在特定历史阶段与经济环境背景下推动了项目投资增长和产业集群。可是,一些地方税务政策优惠的长期实施被故意运用偷税漏税罪,导致我国税收流失,扰乱了市场监管,危害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实际效果。因而,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明确提出“坚持不懈税收法定原则,除根据专业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管理权限外,各地一律不得自主制订税收政策;尚未国务院令准许,各个部门拟定其他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要求实际税收政策”、“尚未国务院令准许,各地、各个部门不可对企业要求财政局政策优惠。对违规违法制订与企业以及投资人(或管理人员)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收支政策优惠,包含先征后返、列收税前列支、财政局奖赏或补助,以代交社保或给予补贴等方式免减土地出让收入等,果断给予撤销”,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重点清除……利用重点清除,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优惠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给予废除”。可是一部分当地政府制订的不合规政策举步维艰,规模性马上废除或引起副作用,因而重点清除行为于2015年5月中止。而《整改报告》及《财务部、税务质监总局整改情况》所表明的11省份的税收返还政策系统清理,是一种由浅入深、逐渐拉开的举措。
(三)金税四期全面启动,推动“两化、三端、四结合”
2021年9月15日,在金砖五国税务厅长视频会议系统中,我国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议上讲话:在我国正方向“以数治税”阶段迈入,税务工作中将进入一个新时代的,金税工程四期基本建设已全面启动执行。11月16日,张军厅长再度讲话:大家明确提出基本建设“金税四期”的构想,打开了借助“金四”推动税收管理智能化之途,便是紧紧围绕搭建聪慧税务这一目标,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结合”。
所说“两化”,是指搭建聪慧税务,有赖于推动智能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所说“三端”,是指聪慧税务建成后,将形成以经营者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的智能应用服务平台管理体系。“金四”将根据全局性角度完工遮盖税收管理所有阶段、所有步骤、所有行为主体的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所说“四结合”,是指聪慧税务建成后,将实现从“算王、优化算法、算率”到“技术性作用、规章制度效率、机构功能”,从“税务、会计、业务流程”到“治税、治队、整治”的一体化紧密结合。
“金四”不单单是税务层面,“非税”业务流程也被纳入在其中,会对业务流程开展更全面的监管。与此同时搭建了中央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及其银行等参加组织中间资源共享和审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负责人手机号、企业纳税情况、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内容审查三大功能。金税四期发布以后,经营者更多数据信息要被税务行政机关把握,监管也展现多方位、系统化,我国为了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归类精准监管变化。下一步,一个新的税收管理系统将充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此来实现聪慧税务和智慧监管。每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并且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完成每一个企业登记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将来每一家公司在税务单位眼前全是透明色。
(四)专票电子化时期到来,虚开增值税票一查到底
2020年12月20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布《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0年第22号)确立:确定在前期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数字化示范点的前提下,分二步在全国新变更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宁波市和深圳等11个区域的新办纳税人中推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各地。在其中,宁波市、保定和深圳等3个地方已示范点经营者出具所得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受票方范畴扩至全国各地。自2021年1月21日起,于北京、山西省、内蒙、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藏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甘肃、新疆省、大连市、厦门市和青岛等25个区域的新办纳税人中推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各地。
推行专票电子化能够实现以票控账、以票财务审计、以票查税。云计算技术将于“一张发票”中实现全部销货传动链条监管的数字化、数字化。每每公司出具一张税票,开税票数据信息就会被开票系统上传至税务机关的临管系统软件,税务行政机关能够一目了然地看到开税票具体内容,包含经销商卖出去什么产品名的货物,相匹配企业可以卖什么设备这些。假如经销商开票后没有相对应的进项票,那就可能引起税务出现异常被税务行政机关税务稽查。
(五)税务2021年第40号公告: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可按照简易计税开税票,所得税负从13%狂降至3%
1、容许回收企业挑选可用简易征收按照3%增值税率开税票,回收利用业务流程所得税或大幅度降低
先前,从业废旧物资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市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能源,需要按照13%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但实务中一些回收企业无法获得合规管理税票用于抵税。40号公告第一条确立:从业废旧物资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市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能源,可选可用简易征收按照3%增值税率测算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有关企业营业税扣减凭据缺失的工作压力,与此同时,还有可能减少其税赋。因而,假如回收企业做为一般纳税人,且取得的进项票不够,能选简易征收测算缴纳增值税。回收企业挑选简易征收测算缴纳增值税,依据公示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除从业危险废弃物、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业务流程以外的其他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应符合我国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并且在商务接待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人办理备案。
2、政府部门不可给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财政返还、奖补
近些年,为了能激励再生资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一部分当地政府与当地符合条件的公司签订合同,或者通过招商引资工作与企业签订合同,对此类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流程并在当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后,政府部门以财政返还或奖补的方式对回收企业开展激励,为此缓解回收企业的税赋工作压力。
依据40号公告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各个财政局、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有违规违法给与从业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流程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追究其相应责任。40号公告将在2022年3月1之日起实行,针对已有的地区财政返还、奖补现行政策,公告发布后实行前这一段时间,当地政府可能终止财政返还、奖补政策的实施。因而,针对公示颁布前已实施的业务流程,假如尚未取得财政返还、奖补的,提议相关企业尽量在公示实行前获得财政返还、奖补,防止后面无法取得风险。针对公示出台后实行前实施的业务流程,必须公司在开拓市场时综合考虑无法享受财政返还、奖补现行政策对业务影响的。针对公示实行后实施的新业务,则将无法可用财政返还、奖补现行政策。
三、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成因分析
(一)领域顽症没法根除,再生能源公司涉税犯罪或迫于无奈
前已述及,做为一般纳税人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绝大多数不能从上下游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进项抵扣,税务部门对公司自制的回收凭据不予以认同,造成公司增值税税负率高和企业所得税抵扣新项目欠缺根据,时时刻刻面临被税务税务稽查风险,促使关键、大中型回收企业害怕敢打敢拼超负荷运营。
近些年,中国众多地域陆续暴发几起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增值发票虚开发票案子,而且展现出涉案人员公司体量大、业务流程广、涉案金额和税款巨大特性。此类案子进到刑事司法程序后,涉案人员工厂生产停滞不前,财产查封或扣留,涉案人员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及存活遭受重挫。归根结底,进项抵扣不够是主要因素。
(二)国家层面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幅度增加
躲避税、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是近几年税收违法违纪打击的关键。“打虚打骗”专项整治完美收官之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又明确提出严查“假公司”、“假出入口”、“假申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退税深入推进,展现出常态发展趋势。2021年10月28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国家公安部、中国海关总署、中央人民银行四部委协同最高检察院、国家外汇局一同举办全国各地严厉打击“三假”专项整治部署会议。会议明确,为进一步加大严厉打击“三假”税收违法违纪的力度,推进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在四部门重点严厉打击的前提下,新增加最高检察院、外管局添加协同严厉打击工作方案,进行六部门协同常态严厉打击工作中。国家层面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违纪幅度增加,是再生资源行业虚开发票案子很多爆发的外在因素。
(三)上下游企业因涉嫌“虚开发票”,公司没法防护税务风险
因为所得税存在生产制造、售卖的各个阶段,上游客户是不是合规合法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按时、全额缴纳增值税税金直接影响下游企业能不能正常的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以及抵税个人行为会不会导致我国所得税损害。在再生资源行业虚开发票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子主要是因为上游客户发生虚开发票难题从而连累到下游企业,轻则中止税票、接纳税务查验,危害公司的长期运营;重则很有可能转交公安部门以虚开增值税票刑事案件立案侦察。不管之上哪种情况也将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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