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送物业管理该怎么税务筹划
2021-06-30 16:42
购房送物业管理该怎么税务筹划?许多 房产公司应当都没考虑到过这个问题,下边大家用一个事例来表明:
A房地产业为照料老小区业主,对老小区业主购买房子给予特惠9000元,具体步骤方法:免费送一年物业管理费5000元,此外赠予餐馆抵用券4000元。A企业市场销售给李某,因李某是老小区业主,房子价格购买价为109万。在操作实务中,一般处理方法:以未税一百万确定销售额,特惠的9000元确定为营销费。相对应所得税以一百万为计税基础,土增应税收入也以未税确定,但在预估土增扣减时,对产生的营销费不可以扣减。付款给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付款给酒店餐厅的花费,归属于与获得收益相关的开支,能够凭税票给予所得税抵扣。尽管这类解决即合理合法也合规管理,但提升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增值税税负率,与此同时也会产生土地资源增值税税负率的提升。与此同时也提升了购房者房产契税的压力。
小编提议:将特惠的9000元做为代收费用开展税务筹划,也就是以总房子价格109万中扣减9000元,即楼盘销售合同书以一百万签署,特惠的9000元做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快递代收货款项记入来往,待账款付款给物业管理公司或酒店餐厅时,抵减来往。
这种实际操作尽量留意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或酒店餐厅与房产公司开展清算时,税票冠名赞助尽量是购房者,房产公司仅是替小区业主为代付款。依据税务总局【2016】36号文第三十七条要求,“以受托人为名开票代受托人扣除的账款”快递代收货款项不组成所得税的价外费用。换句话说,物业管理公司或酒店餐厅授权委托房地产开发商扣除账款,而且以受托人为名开票,其代办的花费不记入房地产开发商的所得税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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