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是不是调节
2021-10-21 17:46
资询內容:2008年度查账征收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是不是调节?
回应內容:依据《层转 <我国税务局有关调节查账征收应税所得率的通告> 的通告》(锡国税发[2008]22号)要求: 我国税务局有关调节查账征收应税所得率的通告>
(1)经营规模下列推行核准应税所得率方法征缴所得税的经营者,正常情况下按下列应税所得率规范实行:
农、林、牧、渔 3%
加工制造业 5%
批發和零售商贸业 4%
交通业 10%
建筑行业 8%
餐饮业 10%
服务业 20%
别的行业 10%
(2)规模以上企业或是特殊领域的公司不符查帐征缴标准须经查账征收的,在质监总局要求的应税所得率范畴内从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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