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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劳务报酬所得按没有所得税算个人所得税!

2021-11-15 17:25

税务局官方网最新动态!劳务报酬所得按没有所得税算个人所得税! 1.难题: 你好,企业付款我10000元业务费,我要去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增值发票,付款了所得税291元,附加税及额外17.5元,我的所得的仅9691.5元。 我想问一下付款企业按《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就公布<个人所得税缴纳申请管理条例(实施)>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61号)要求预扣预缴税款个人所得税,是依照10000元为数量(10000×(1-20%)×20%),或是依照9691.5元为数量(9691.5×(1-20%)×20%)? 2.12366北京市核心回应: 你好,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所得的新项目计税基础为没有所得税收益。 毫无疑问确立的:付款企业理应依照下列公式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金:(10000-291所得税)×(1-20%)×20%=1553.44元。 有待确立: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所得的新项目计税基础需不需要扣减附加税及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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