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有关规范调节
2021-11-19 16:58
近日,深圳税务局公布《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对深圳市个体户小区业主等经营所得的定期定额增值税率和应税所得率等规范开展调节,进一步标准个人所得税征缴管理方法,缓解查账征收经营者的压力,释放出来降税收益。
深圳市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有关规范调节详细信息
一、可用目标
本《公告》适用深圳范畴内不符查账征收标准的个体户小区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投资人和合伙制企业本人合作伙伴,及其虽未获得运营证件,但申办了临时性税务登记证书、有固定不动经营地从业不断生产运营的本人经营者(下列均通称经营者)。
二、查账征收的方法
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包含按时核定征收、核准应税所得率征缴、定率征缴。
三、按时核定征收
推行按时核定征收方式的,应缴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应缴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查账征收率。收入总额为没有所得税总收入额。
查账征收率的“起征点”调节为10万余元,一是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创新和我国减税政策的精神实质;二是与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保持一致,便捷经营者申请,缓解经营者网上办税压力。
四、核准应税所得率
推行核准应税所得率征缴方法的,涉及到合伙制企业的,理应依照比例,明确每个本人合作伙伴应缴税收入额;运营多业的,不管其经营范围是不是独立计算,均理应依据其主要经营的业务明确可用的应税所得率。
综合性考虑到当今的经济发展发展状况,领域的市场竞争成本费压力情况等要素,将除服务业外的别的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统一调节为5%。
五、定率征缴方法
推行定率方法的,其应缴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应缴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查账征收率。收入总额为没有所得税总收入额。查账征收率的规范按0.8%实行,与“起征点”之上的定期定额户税赋保持稳定。
温馨提醒
按原要求多缴税额的经营者,可依规申请办理退抵扣增值税;采用核准应税所得率征缴方法的经营者,深圳市税务单位将根据系统软件全自动为其申请办理抵扣增值税;采用按时核定征收方式的经营者须前去负责人区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税务行政机关将设定方便快捷安全通道和简单步骤,帮助经营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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