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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薪水、薪酬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按年测算、分月预缴税款的根据?

2021-12-08 17:13

大家公司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平时按固定不动征收率预缴,年尾时再按每一个人以及全年度的收入水平开展年度汇算清缴,而且这类交纳方法在本地税务机关单位也是得到了认同的。可是大家一直都没有这一方面的文档,不便教师能不能协助给予一下我国在这些方面的相关资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改)》第九条 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金,自主纳税申报人每月应缴的税金,都理应在次月七日内缴入财政,并向税务机关单位申报所得税申报表。
  
  薪水、薪酬所得的应缴的税金,按月计征,由义务人或是缴税扣缴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财政,并向税务机关单位申报所得税申报表。特殊领域的薪水、薪酬所得的应缴的税金,可以推行按年测算、分月预缴税款的方法计征,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税收法律第九条第二款常说的特殊领域,就是指采掘业、远洋国际交通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及其国务院办公厅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明确的别的行业。

  贵司平时说白了的按固定不动税率计算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本地税务机关单位便是根据以上要求而认可的这类缴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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