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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小型微利企业享有政策优惠的对接

2022-01-19 17:18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适用2014年及之后本年度审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

因为出文時间和税务机关单位改动税务申报手机软件等问题的缘故,许多小型微利企业在文档公布以前预缴税款2014年企业所得税时,赶不及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因此,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要求,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税款所得税无法享有递减缴税制度的,可以在之后应预缴税款的税金中抵扣增值税。

有关现行政策——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3号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小型微利企业递减收取所得税范畴相关问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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