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混合销售业务流程的,怎样适用中小企业政策优惠?
2022-01-24 19:03
问: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混合销售业务流程的,怎样适用中小企业政策优惠?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相关税款征缴管理方法事宜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23号)要求:“……
六、别的缴税事宜
(二)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各自计算市场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的销售总额,和销售、无形资产摊销的销售总额。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市场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月销售总额不超过3万余元(按季缴税9万余元),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月销售总额不超过3万余元(按季缴税9万余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各享有中小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征缴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
……
七、本公示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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