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税款要求详细介绍,税务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2022-02-07 18:01
针对企业纳税问题坚信许多企业工作人员有十分头疼。也有一切是由于不清楚应该怎么办二苦恼。关键的问题就取决于自身财税知识的贫乏。因此下面大家来为您介绍一下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税款要求,顺带再看一下税务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税款要求
1.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免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新项目,中止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减按1%增值税率征缴所得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新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外,别的省、自治州、市辖区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减按1%增值税率征缴所得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新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依照目前要求理应预缴增值税税金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税款地完成的月销售总额未超出15万余元的,本期不用预缴税款。
文档根据:
1.《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适用个体户开工复业所得税现行政策的公示》(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0年第13号)
2.《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小规模纳税人免减所得税现行政策执行期限的公示》(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0年第24号)
3.《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持续执行解决肺炎疫情一部分税金政策优惠的公示》(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7号)
4.《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5号)
常见问题
1.经营者跨区给予建筑服务、市场销售和租赁房产的,应在建筑服务案发地房产所在城市预缴税款时,以预缴增值税税款为计税基础,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城市的大城市保护修建税税率和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就地测算交纳大城市保护修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2.预缴增值税的经营者在其组织所在城市审报交纳所得税时,以其具体交纳的所得税税款为计税基础,并按组织所在城市的大城市保护修建税税率和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就地测算交纳大城市保护修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税务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 2016年第16号)文档要求,预缴税款的测算:
(一)经营者租赁房产适用一般记税方式记税的,依照下列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11%)×3%
(二)经营者租赁房产适用简易征收记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依照下列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5%)×5%
(三)个体户个人房屋出租,依照下列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5%)×1.5%
(四)别的个人出租住房
应缴税金=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5%)×1.5%
(五)别的个人出租非住宅
应缴税金=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5%)×5%。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税款要求大家便说这么多,期待对您有些协助。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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