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测算个人所得税时能不能填补上年亏本
2022-03-18 18:17
vip会员:
我是一家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采取查账征收,请问在预估个人所得税本年度应纳税额时能不能填补上年亏本?
大成方略:
《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三条第(二)项要求,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缴税年的收入总额扣减成本费、花费及其损害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07号)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经营所得,就是指:1.个体户从业生产制造、生产经营具有的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制企业的本人合作伙伴来自地区申请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生产制造、运营的所得的;2.本人依规从业办校、诊疗、资询及其别的服务主题活动获得的所得的;3.本人对公司、机关事业单位承包合同、租赁运营及违法分包、转让获得的所得的;4.本人从业别的生产制造、生产经营具有的所得的。第十五条要求,个人所得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花费,就是指生产制造、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类立即开支和分派记入成本费的间接成本及其营业费用、期间费用、销售费用;所称损害,就是指生产制造、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固资和库存商品的盘亏、损毁、报废损害,出让经济损失,坏账,洪涝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损害及其别的损害。获得经营所得的本人,沒有综合所得的,测算其每一缴税年的应纳税额时,理应扣减花费6万余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减及其依规判定的别的扣减。专项附加扣除在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记税方法》(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第35号)第二条要求,推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应当本方法的要求,测算并申请交纳个人所得税。第五条要求,个体户应纳税额的测算,以收付实现制为标准,归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花费,无论账款是不是收付款,均做为本期的收益和花费;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花费,即使账款早已在本期收付款,均不当作本期收益和花费。本方法和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另有规范的以外。第七条要求,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以每一缴税年的收入总额,扣减成本费、花费、税款、损害、收益性支出及其容许填补的上年亏本后的账户余额,为应纳税额。第十七条要求,个体户缴税本年度产生的亏本,准许向之后本年度结转成本,用之后本年度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填补,但转结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五年。第二十条要求,本方法所称亏本,就是指个体户按照本方法要求测算的应纳税额低于零的金额。
综上所述,测算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本年度应纳税额时可以填补上年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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