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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个体户速看 学定期定额户怎样享有递减征缴

2022-03-29 17:32

  01、公示2021年4月7日公布,那么我1-3月申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就无法享有递减特惠了没有?

  答: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递减新政的公示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31日停止实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示公布前,假如你早已交纳以上时间范围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您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况下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或是立即前去税务服务厅更就在期申报单退回应免减的税金。

  您可在普通合伙人电子器件税务局主页【公众服务】—【免费下载服务项目】—【业务流程表格】中免费下载《退(抵)税申请表》,带上小区业主的身份证正面照影印件、完税凭证、储蓄卡影印件(无公账账号)、《退(抵)税申请表》,前去税务服务厅申请办理退抵。

  02、我是一名个体户,2021年度归属于定期定额户,业务范围只涉及到货物销售,按一季度申请,每个月的预算定额为2万余元,在2021年一季度因好朋友详细介绍一个大顾客,导致一季度应纳税额有150万余元,在一季度预缴税款申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时可以享有2022年政府部门施行的政策优惠吗?一季度的税金如何计算呢?假如二季度的应纳税额在9万余元-100万之内能享有2022年政府部门施行的政策优惠吗?

  答:以四川省为例子,因您的预算定额每个月为2万余元,一个季度未高于9万余元,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给您核准的定期定额征收率是0,没法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请交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只有填好《通用申报表》到税务服务厅前台接待开展申请。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12号)及《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8号)要求,对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在现行标准政策优惠基本上,再递减征缴个人所得税,不区别征缴方法均可享有,因此贵企业2021年1一季度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依然能享有该政策优惠,超出100万余元的一部分不予以享有;

  增值税免税额:

  1000000*1%*50%=5000元

  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

  1500000*1%-5000=10000元

  因您一季度应纳税额已超出100万余元,已全额的享有完对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余元的一部分,在现行标准政策优惠基本上,再递减征缴个人所得税,因此您二季度不会再享有该政策优惠。

  大量实际操作解答请根据电脑浏览器浏览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点一下主页“个人所得税会员专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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