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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个体户合作经营该怎样开展税务解决

2022-04-06 17:58

  问题:A公司与B个体户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书,承诺由A公司给予场所和机器设备,B个体户给予食物和劳务公司,彼此一同承揽某学校餐厅,由A公司统一扣除运营款,彼此依照30%:70%占比分派销售额,也依照此占比担负运营风险。请问以上运营模式能不能界定为合作经营?若为合作经营方式,A公司该怎样开展税务解决?

  DJZ回应:(1)依据民法总则的要求,合作经营分成法定代表人型合作经营、合伙型合作经营和合同书型合作经营三类,在其中针对合同书型合作经营要求如下所示,公司中间或是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中间合作经营,依照协议的承诺分别单独经营管理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分别担负法律责任。依照以上要求,合同书型合作经营具备下述特性:1、2个以上单独的经营主体;2、独立担负运营风险;3、合作经营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同约定。融合以上实例,A公司和B个体户合乎合同书型合作经营特性,归属于合作经营方式。

  (2)依照合同书型合作经营方式特性,A公司在接到运营账款时,依照30%确定本期销售总额和收益,并依照6%餐饮经营出具餐饮经营增值发票;应分派给B个体户的70%销售额做代收代付解决,由B个体户依照餐饮经营出具增值发票,确定本期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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