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致全国各地个人所得税经营者的一封信

2022-05-31 17:53

致全国各地个人所得税经营者的一封信

尊重的个人所得税经营者:

你好!

最先感谢你们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创新运行的积极支持与相互配合!

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新改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称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地保证您便捷、快捷、精确地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业务流程,尽快享有改税收益,现将相关事宜简略告之如下所示:

一、重要时段需了解

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让众多经营者尽快享有改革红利,2022年10月1日起,劳务报酬所得基本上扣除花销规范从一月3500元提升到每个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测算缴税;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承包合同、租赁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使增值税改革更强更快玻璃贴人心、顺民声,达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在这里,大家提醒大伙儿,2022年10月1日后派发的薪水,财会人员在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一定记牢,别忘记适用5000元的新基本上扣减规范和新税率表,保证让员工们立即享有到改革红利。

二、现行政策掌握有方式

假如您想深入分析个人所得税相关现行政策,欢迎你积极参加本地税务行政机关机构的完全免费现行政策学习培训和指导。除此之外,您还能够登陆我国税务质监总局网址(网站地址:www.chinatax.gov.cn),或拨通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或关心“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新浪微博、手机微信和手机客户端,或到本地税务行政机关办税大厅资询,大家将诚挚为您带来相关现行政策服务咨询。

尊重的个人所得税经营者,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创新时长紧、每日任务重,充足享有改革红利,必须大家共同奋斗。大家将竭尽全力搞好各项工作,为您带来快捷有效的税务服务,并不断加以改进。个税调整,伴您同行业!

再度感谢你们的了解、适用和相互配合,并向您值此崇高的敬意!

2018年9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