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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三类小规模可以自己办理所得税专票!

2022-06-02 17:15

截止到2017年6月份,一共有三类小规模可以自己办理所得税专票,各自为:

1、酒店住宿业小规模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在海外给予建筑服务等相关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69号 )的要求,自2016年11月4日起,全方位进行酒店住宿业小规模自主办理所得税专票示范点。月营业额超出3万余元(或季销售总额超出9万余元)的酒店住宿业小规模给予住宿服务、市场销售商品或出现别的应税个人行为,必须出具所得税发票的,可以根据增值发票管理方法新系统自主出具,负责人税务局行政机关不会再为其开具。

2、公证工程咨询企业小规模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行公证工程咨询企业所得税小规模而开所得税专票试点相关事情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4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各地范畴内月营业额超出3万余元(或季销售总额超出9万余元)的公证工程咨询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给予认证服务、公证服务项目、服务咨询、市场销售商品或出现别的所得税应税个人行为,必须出具专票的,可以根据增值发票管理方法新系统自主出具,负责人税务局行政机关不会再为其开具。

3、建筑行业小规模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明确营改增相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11号 )的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行业列入所得税小规模自主办理所得税专票示范点范畴。月营业额超出3万余元(或季销售总额超出9万余元)的建筑行业所得税小规模(下列称“自开税票示范点经营者”)给予建筑服务、市场销售商品或出现别的所得税应税个人行为,必须出具所得税发票的,根据增值发票管理方法新系统自主出具。

以上示范点经营者市场销售其获得的房产,必须出具专票的,仍须向地税局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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