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不一定便是小型微利企业!
2022-06-06 18:02
案 例
安徽省一家所得税小规模2016年度四个一季度在预缴税款所得税的情况下均是享有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递减缴税的政策优惠,具体公司所得税税负10%交纳,可是2017年4月初财务人员在开展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请的情况下系统软件忽然提醒:您公司不享有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递减缴税的政策优惠,应依照25%来税务申报!也就是该公司遭遇必须补缴15%的所得税,只是因为不可享有递减缴税的政策优惠就涉及到缴税12.6万余元。
财务人员向负责人税务局明确提出疑惑:我企业属于所得税小规模,并不是一般纳税人,为什么不可享有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递减缴税的政策优惠?
解 析
1.所得税小规模不一定便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也不一定只是包含所得税小规模,也是有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者;
2. “小型微利企业”是所得税中的一类特殊经营者;
企业所得税法条例全文要求,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就是指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余元的其它公司;
3. “小规模”是所得税中的一类特殊经营者;依照现行标准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所得税经营者分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按销售总额乘于增值税率测算应缴所得税额。
以经营者持续不超过12个月的运营期限内总计获得的入伍所得税销售总额(包含免税政策销售总额)为划分规范,不超过下列规范的为小规模:从业商品生产制造或是给予生产经营性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应税服务(含混合销售货品厂家批发或零售)的经营者,应税销售总额在50万下列(含)的;从业市场销售货品(厂家批发或零售)的经营者,应税销售总额在80万余元下列(含)的;给予营改增示范点应税服务的经营者,应税服务销售总额未超出500万余元(含)的。
政 策
1.税务[2015]99号要求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通告如下所示: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在20万余元到30万元(含30万余元)中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的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2.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23号公告要求:
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应各自计算市场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的销售总额,和销售、无形资产摊销的销售总额。所得税小规模市场销售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月销售总额不超过3万余元(按季缴税9万余元),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月销售总额不超过3万余元(按季缴税9万余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各享有中小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征缴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
提 醒
1. 财务人员务必掌握、悉知现行政策、紧跟现行政策、应用现行政策并弄懂现行政策身后的物品;
2. 财务人员一定要立在税务看会计、立在业务流程看会计,财务并不是独立的课程;
3. 财务人员谨记不必根据邪门歪道去逃税、反而是学好妙用政策优惠去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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