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怎样预缴缴所得税?
2022-06-10 17:31
建筑施工企业怎样预缴缴所得税
答:跨区建筑行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要求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总公司立即监管的跨区开设的工程项目,应按新项目具体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组织向工程所在城市预缴所得税,并由工程项目向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预缴税款.
跨区建筑业企业在组织所在城市按月/一季度申请所得税预缴税款申报单时,本期所新项目所在城市预缴的所得税可填写在"特殊业务流程预缴税款(征)企业所得税"栏,作为今天组织所在城市纳申报单的"应缴个人所得税额"的抵扣项.
每一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跨区预缴税款的所得税与每月/一个季度预缴税款的所得税总计填写在本年度已交税额栏次中.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的财务会计解决
1、外地新项目预缴税款所得税
依据具体营业收入的0.2%,凭完税证明:
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存款
执行工程项目法作业的,工程项目应在月末,向隶属总组织或是二级分公司结转成本:
借:内部结构来往
贷: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2、一季度或月度预缴税款
依据一季度或是月度具体预缴税款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公司扣除外地新项目0.2%预缴税款以后,定额征收好像没法扣减):
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存款
这一分录只有由总组织或是二级分公司编写.
3、所得税清算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测算的本年度应缴个人所得税额(不扣减已预缴税款):
借:本年利润等学科
贷: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如此解决,可以完成年底「应缴所得税」借贷方发生额与「应缴所得税」借贷方发生额当然抵减,账户余额即是需补(退)所得税额.
以上详尽介绍了建筑施工企业怎样预缴缴所得税,也解读了建筑施工企业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的财务会计解决.作为一名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搞清楚建筑施工企业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是必须在本年度终结以后年度汇算清缴的,税务行政机关会保证多退少补.假如你对这个问题或是不太搞清楚,提议你咨询一下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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