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决策在海南省这个地方进行示范点
2022-06-14 17:31
日前,国家外汇局海南大队公布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包含9项资本项目改革创新对策、4项经常账户方便化对策,致力于适用洋浦开发区基本建设更高质量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促进跨境电商投融资体制创新发展
◈进行非金融企业债务方便化信用额度示范点,适用中小型微高新企业一定金额内独立使用债务。
◈进行达标海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达标地区有限合伙人(QDLP)示范点。
◈稳慎对外开放跨境电商资产转让业务流程,容许示范点地区的金融机构和代理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对外开放出让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和金融机构保理融资适用等信贷资产业务流程。
◈进行跨国企业外币存款一体化资金池示范点,进一步便捷跨国公司集团公司跨境电商资产综合应用,适用和推动示范点地区招商引资发展趋势。
提高跨境电商投资融资方便化水准
◈外资企业地区再项目投资可免于备案。
◈满足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交易备案立即由银行申请。
◈扩张资本项目收益资产运用范畴。
◈满足条件的公司自行挑选跨境电商投资融资货币,容许确实有有效要求的公司可自行挑选签订、注入、排出各阶段货币。
◈适当提升非金融企业海外下款经营规模限制,由其其他综合收益的0.5倍提升到其其他综合收益的0.8倍。
推动贸易便利化
◈示范点金融机构在认真履行对顾客财务尽职调查等责任的基本上,可按照顾客命令为示范点范围内的高品质公司申请办理经常账户有关外汇业务。
◈适用金融机构提升新式国际性外贸交易。激励示范点金融机构自主创新金融信息服务,独立申请办理示范点地区公司真正合法的新式进出口贸易外汇交易收入支出业务流程。
◈井然有序扩张贸易收支轧差净收益清算公司范畴。示范点金融机构能为示范点地区公司申请办理轧差净收益清算,并按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要求开展具体收付款数据信息和复原数据信息申请。
◈示范点金融机构可同时为示范点地区公司申请办理服务贸易独特退汇业务流程,示范点地区公司不必事先在外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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