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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有关混营企业运营经营者

2022-06-14 17:54

混营企业运营经营者怎样缴税?

现行政策根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第五条要求,“ 一项市场销售个人行为假如既涉及到货品又涉及到非所得税应税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要求外,从业商品的生产制造、批发价或是零售的公司、企业性单位和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作市场销售货品,理应交纳所得税;别的个人和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作市场销售非所得税应税服务,不交纳所得税”。

对混合销售个人行为,《细则》第七条要求,“经营者混合销售非消费税应税新项目的,应各自计算货品或应税服务的交易额和非消费税应税新项目的销售额;未各自计算的,由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核准货品或应税服务的销售总额”。

可以看得出,《细则》所指的混合销售包含交纳所得税或交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混合销售与混合销售个人行为都包含市场销售货品与给予非应税服务二种个人行为,不一样取决于混合销售注重同一项市场销售个人行为包含二者之间的混和,而混合销售个人行为注重的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普遍存在着两大类不一样类型的应税新项目,并不是在同一市场销售个人行为中产生。

接例:假定业务流程产生在营改增以前,市场销售螺纹钢材并承担运送属于所得税混合销售行为,钢管脚手架和店面出租属于混合销售个人行为。所得税应税收入=(2200 129.87÷1.17)×200=462200元,增值税销项税=462200×17%=78574元;钢管脚手架和门店出租营业税应税收入=(50000 10000)=60000元,增值税=60000×5%=3000元。

混营企业运营经营者如何缴税?最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叫混营公司。文中由给予,期待能给你们产生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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