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服务费会计解决
2022-06-15 18:02
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服务费会计解决
问题描述:公司获得的2%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服务费收益,立即奖赏网上办税工作人员,网上办税工作人员获得的这一部分奖励是不是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回应: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财税字〔1994〕020号)第二条第五款要求:本人申请办理代收代缴税金办理手续,按照规定获得的缴纳服务费.城市房地产税征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代收代缴存款贷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服务费收益征免税政策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1〕31号)文档的要求:
一、依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政策法规,储蓄机构代收代缴利息税,可按所扣税金时2%获得服务费.对储蓄机构获得的服务费收益,应各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相关政策法规征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二、储蓄机构内从业代收代缴工作的网上办税工作人员获得的缴纳利息税服务费所得的免税个人所得税.
因而,相关网上办税工作人员获得的服务费所得的免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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