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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不动资产减值损失是不是可以扣减所得税?

2022-06-16 18:10

固定不动资产减值损失是不是可以扣减所得税?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多个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29号)的要求:公司按财务会计要求获取的固定不动资产减值损失,不可抵扣,其折旧费仍按企业所得税法确认的固资计税依据测算扣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国务院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要求:“以下固资不可测算折旧费扣减:

(一)房子、房屋建筑之外未交付使用的固资;

(二)以售后回租形式购入的固资;

(三)以融资租赁业务方法租凭的固资;

(四)已全额获取折旧费仍再次采用的固资;

(五)与生产经营没有关系的固资;

(六)独立定价做为固资进账的土地资源;

(七)别的不可测算折旧费扣减的固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要求:“……停用的固资,理应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终止测算折旧费;……”

总的来说,固定不动资产减值损失是不可以抵扣的。

看完了的以上文章内容,这一下您应当清晰了:固定不动资产减值损失是不可以抵扣的。大量有关税务层面的专业知识,多多关心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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