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亏本加计手机软件研发支出是不是必须内控审计
2022-06-17 17:32
本年度亏本加计手机软件研发支出是不是必须内控审计
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企业技术创新研发花费抵扣管理条例[实施]〉的通告》(国税发[2008]116号)第十一条要求,企业申请科学研究开发费加计时,应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报如下所示材料:
(一)独立、授权委托、协作科学研究开发设计项目方案和科学研究开发费费用预算。
(二)独立、授权委托、协作科学研究开发设计主管机关或项目部的制定状况和技术专业成员名单。
(三)独立、授权委托、协作科学研究研发新项目当初科学研究研发花费产生状况核算表。
(四)公司经理办公会或股东会有关独立、授权委托、协作科学研究开发设计项目备案的决定文档。
(五)授权委托、协作科学研究研发工程的协议或协议书。
(六)科学研究研发工程的效应情况说明书、科研成果汇报等材料。
第十三条要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对高新企业申报的分析研发新项目有争议的,可规定公司给予政府部门高新科技单位的评定意向书。
依据上述要求,申请办理科学研究开发费加计时,并不一定递交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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