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7年7月1日起手撕发票的问题
2022-06-17 17:59
【问题】
关于2017年7月1日起手撕发票的问题
【回答】
2017年7月1日后手撕发票还能用吗?
2017年7月1日后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将全方位被机打发票替代,手斯地税发票将不能用,而手撕国税发票可持续应用。
2017年7月1日起手撕发票延伸阅读
出具所得税普票新要求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发票开具相关问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16号)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购方为公司的,索要所得税普票时,应向供货方给予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为其出具所得税普票时,应在“购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好购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要求的税票,不可做为纳税凭据。
2017年7月1日后税票务必关税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销货方出具增值税专票时,发票内容应根据真实售卖状况属实出具,不可依据购方规定填开与具体买卖有误的內容。销货方开票时,根据销售网站系统软件与增值发票税控系统后台管理连接,导进有关信息开税票的,系统软件导进的开税票数据信息內容应与具体买卖相符合,如不相符应立即调整健全销售网站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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