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专票已抵扣能否红冲?

2022-06-20 18:12

专票已抵扣能否红冲?

答:要看情况,要符合作废条件,专票已抵扣才能红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矩: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二)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符合上述情形的方可作废,公司取得发票已经认证,不符合上述作废条件。根据本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专票已抵扣能否红冲的全部内容,只要满足以上三种情况才能红冲,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在窗口与老会计们互动答疑。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