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盖章填哪些?
2022-06-21 17:09
【问题】
经营者盖章填哪些?
【回答】
国税申报系统中经营者盖章栏填好公司法人或是网上办税工作人员名字。
经营者盖章填哪些延伸阅读
财务专用章上经营者名字有什么要求?
财务专用章上经营者名字的要求:
1、财务专用章上的经营者名字务必与税务登记证书上备案的经营者名字一致;
2、税务登记证书上备案的经营者名字是人名字的,财务专用章上的经营者名字则一定是人名字。
3、假如财务专用章顶盖出的图章是本人名称的,表明卖货才是个体户及农贸市场内的个体户;是个体经营的证券营业部或门店或农贸市场内的货摊。
财务专用章就是指用税票个人和单位按税务行政机关要求刻制公章的图章,印章模型里带有其企业公司名称、财务专用章字眼、税务或是,在申领或开票时加盖的图章。我国税图章的规格:40X28mm,地税局印章尺寸:45X30mm。财务专用章的文字规定应用优化的宋体字。
公司在出具增值税专票时,因盖财务专用章时没章清,在旁边又盖了一个行吗?
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开票理应按规定的期限、次序、频道,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要求,个人和单位在开票时,务必保证依照号次序填开,填好新项目齐备,內容真正,笔迹清晰,所有发票联一次打印出,內容完全一致,并在抵扣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出具的增值发票时,务必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现行政策注重“一次性”。因而,只容许加盖一个财务专用章,假如未盖清晰,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财务专用章了。
专票盖公章时盖起公司章了,可以用吗?是不是还必须补盖财务专用章?
都不能,补盖也不好。
一句话,除特殊情况之外,在开票时税票上务必加盖用票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加盖别的图章失效。
在其中特殊情况就是指:《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上海税控收款机应用推广相关问题的审批》(国税函〔2008〕690号)要求第一条有关税控收款机税票盖公章问题要求:“由于现阶段税控收款机出具的卷式发票上已打印出经营者名字(即收付款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允许你局在上海范畴内示范点,实施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出具时不加盖财务专用章,以便捷经营者出具实际操作。别的发票开具仍需按照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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