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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一季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相关问题

2022-06-22 16:19

跨一季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相关问题

什么原因需开据红色字体所得税专票?

一般纳税人办理所得税专票或货品交通运输业所得税专票后,假如发生不符废止标准的以下状况,必须出具红色字体专票:

1、产生卖货退还;

2、开税票不正确;

3、应税中断等情况;

4、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

留意:验证时的专票已被备案为无法控制专票的,暂不可做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税凭据,税务行政机关扣押正本,查明原因,各自情况进行解决。

一般纳税人如何出具红色字体专票?

出具红字发票必须下列三步:

1、提交《信息表》出具红字发票,最先必须购方或销货方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下列通称《信息表》)。

(1)购方早已抵税开展税

购方获得专票已用以申请抵税的,选购即可在增值发票管理方法新系统中开具并提交《信息表》,在开具《信息表》时不填好相对应的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应暂依《信息表》列出所得税税款,从本期进项税转站出,待获得销货方出具的红色字体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做为记帐凭证。

(2)购方未用以申请抵税

购方获得专票未用以申请抵税,但抵扣联或抵扣联没法撤回的,购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的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3)税票未交货购方或税票被退还

销货方出具专票并未交货购方,及其购方未用以申请抵税并将抵扣联及抵扣联退还的,市场销售即可在新体系中开具并提交《信息表》。销货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的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2、税务局回到《信息表》

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通过网络接受经营者提交的《信息表》,系统校检通过后,形成含有“红字发票情况表序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经营者端系统中。

3、销货方出具红字发票

销货方凭税务行政机关系统软件校检根据的《信息表》出具红色字体专票,在新系统软件中以销项负数出具。红色字体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系统软件校检

经营者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技术或纸版材料到税务行政机关对《信息表》具体内容开展系统软件校检。

增值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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