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保险赔款是否可以开票
2022-06-23 16:02
接到保险赔款是否可以开票
接到保险赔款是可以开票的.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保险公司代办车船使用税出具增值发票难题的通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51号)要求:"保险公司做为车船使用税义务人,在代办车船使用税并出具增值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中标明代办车船使用税税金信息内容.实际包含: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尽至月)、代办车船使用税额度、税款滞纳金额度、额度总计等.该增值发票可做为经营者缴纳车船税及违约金的财务核算会计原始凭证.
因而,当接到保险赔款是可以开票的.
接到车险公司赔偿款的会计账务处理:
1、资产损失时:
借: 等待处理速动资产损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害)
贷:库存产品(固资)
应交税金--所得税(进行) (对于购买时会进项税额的)
2、保险赔款时:
借:存款
贷:等待处理速动资产损害
以上会计分录较好用,还可以过多一步,依照赔付计划方案:
借:其他应付款--保险理赔款
贷:等待处理速动资产损害
接到赔偿款时,再贷记其他应付款.
总的来说,当接到保险赔款时是可以开票的,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也只需按将其分得其他应付款-保险理赔款的课程中就可以.有关接到保险赔款是否可以开票的难题,本一篇文章就解释结束了,如果您也有不懂得难题,欢迎订购我们的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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