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业定额征收个税财务处理作法
2022-06-27 17:19
建安业定额征收个税财务处理作法
交纳时的实际会计账务处理:借:应交税金-个税 贷:存款。
建工收益中的应交的个税应当计入应交税金学科。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业个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国税发〔1996〕127号)第六条要求:“从业建设工程业的个人和单位应设定会计凭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精确、详细地开展财务核算。
对未开设会计凭证,或者无法精确、详细地开展财务核算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可依据其建设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款和工程项目完工进度等状况,核准其应纳税额或应纳税所得额,据以缴税。实际核准方法由县之上(含县市级)税务行政机关制订”。
(国税发〔1996〕127号)第六条中建设工程业个人所得税的核准方式确立如下所示:采用依照工程价款的一定占比定额征收税金方法的,定额征收的占比为工程价款的8‰。”因为建筑行业的独特性,相当于一部分公司的财务核算难以做到精确、详细立即标准的规定。
由于这种税收管理现况,为了更好地提升建筑行业个税征收管理,本地税务行政机关采用了依照工程价款的8‰定额征收个税。
政策依据:施工总承包公司、分承揽公司驻派跨地区外地建筑项目的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员在异地工作期内的薪水、薪酬所得的个税,由施工总承包公司、分承揽公司依规代收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城市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
施工总承包公司和分承揽公司根据派遣公司聘请劳务人员跨地区异地工作期内的薪水、薪酬所得的个税,由派遣公司依规代收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城市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
施工总承包公司、分承揽公司和派遣公司组织所在城市税务行政机关必须把握外地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酬所得的个税交纳状况的,工程作业所在城市税务行政机关应立即给予。
建设工程业本省外地施工作业工作人员个税征收管理参考本通告实施。
实际上建安业定额征收个税和建筑行业代开票等,都相近,在财务处理也是如此。文中由我梳理,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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