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管理员的税务解决
2022-06-29 18:06
证券基金管理员的税务解决
基金托管人因管理方法证券基金而获得的附加费,按“立即收费标准金融信息服务”缴纳增值税。税法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资管计划经营情况下产生的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行为,以资管计划管理员(企业型或合股型)为增值税纳税人。即,证券基金的管理员以自己的理由用证券基金境外投资获得的盈利由管理员缴纳增值税,并区别持有收益与出让盈利各自明确纳税义务:
(1)针对拥有期内获得的分派(含持有至到期),凡合同书中确立服务承诺期满本钱可所有取回,其获得的收入(固收或波动盈利)按“贷款业务”缴纳增值税,相反,项目投资于非保本商品,持有收益不纳所得税。
(2)针对出让盈利,依照“金融商品出让”缴纳增值税,在其中管理员应用股票基金股票买卖、国债的价差收益可享有增值税免税特惠。
之上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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