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盈利接待费纳税调整?
2022-06-30 17:51
怎么进行盈利接待费纳税调整?
答:要依据所得税税收法律来调节;
纳税调整是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税务法差别产生的,便是依照税收法律对盈利所得的开展调节,包含依照税收法律超要求的薪水、花费和获取的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用、折旧费,不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各类支出这些;
也有未获取或是未提足的成本,能够完成调节提足。
【盈利接待费纳税调整的相关问题】:
怎样利润分配呢?纳税调整又该如何调整?
答:A公司2006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万余元(在其中20万余元已超出税前工资填补限期),2007年末付款前,A公司相关损益类账户账户余额如下所示:(题中以万为数量单位)营业成本1500万余元;主营业务成本1000万余元;运营应交税费160万余元;营业外收入100万余元;其他业务成本60万余元;其他业务收入18万余元;营业外收入20万余元(在其中非公益性捐赠开支5万);长期投资112万余元(在其中国债利息收益5万余元);营业费用70万余元;期间费用60万余元(在其中招待费超预算20万余元);销售费用40万余元。
规定:(1)、结转成本损益类账户并测算资产总额。
(2)、测算并结转成本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33%,测算并结转成本纯利润。
(3)、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基金的计提比例各自为10%和6%。
(4)、按当初纯利润的30%向股民利润分配。
(5)、测算年底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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