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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遗失刊登后再如何处理

2022-07-04 18:56

增值税专票遗失刊登后再如何处理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要求〉的通告》(国税发〔2006〕156号)第28条“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发票的抵扣联和抵扣联,要是遗失前已认证相符合的,购方凭销货方给予的相对应专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出示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方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审批允许后,可做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税凭据;要是遗失前未认证的,购方凭销货方给予的相对应专票记账联影印件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验证,验证相符合的凭该专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出示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方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审批允许后,可做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税凭据”的要求去使用,企业无须再次出具一份一个新的所得税专票给购方。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发票的抵扣联,要是遗失前已认证相符合的,可使用专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要是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票抵扣联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验证,专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出具发票的抵扣联,可将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做为记帐凭证,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一般发票遗失解决

1.在发觉发票遗失当日书面材料税务行政机关,请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遗失登报。

2.申请办理发票挂失毁损汇报应给予的原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发表遗失登报的版块正本和复印。

购方的会计账务处理:

1.应该获得原给出企业盖有印章的证实,并标明原先凭据的号、额度和具体内容等,由经办人员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批准后,才可以代作会计原始凭证。

2.倘若的确没办法获得证实的,如列车、货轮、机票等凭据,由本人写下具体情况,由经办人员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批准后,代作会计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票遗失刊登后再如何处理?作为一个达标的财务会计是不应该将所得税专票给弄丢的,在收到了所得税专票以后就应当要好好存放清晰。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不良影响,也可以看看的有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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