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制度性处罚能否在抵扣
2022-07-04 18:59
非制度性处罚能否在抵扣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要求,公司在预估应纳税额时,有八大新项目不可在抵扣,主要包括违法经营的处罚和被扣押财产的损耗,及其各类税款的违约金、罚款和处罚。与此同时,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要求,经营者贷款逾期偿还贷款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另收的逾期利息,不属于制度性处罚,容许在抵扣。由此,公司在解决处罚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时,需要注意区别此笔处罚的特性。以上民营企业付款的银行逾期还款逾期利息因不属于制度性处罚,按照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公司行政罚款开支容许在抵扣吗?
答:行政罚款开支不可以在抵扣
根据所得税法第十条 “除以应纳税额时,以下开支不可扣减:
(一)向投资人结算的股利分配、投资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账款;
(二)所得税税金;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款、处罚和被扣押财产的损耗;
(五)此方法第九条要求之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没经核准的风险准备金开支;
(八)与获得收益不相干的收益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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