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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售卖之前年度的固资怎么申报?

2022-07-07 18:10

营改增后售卖之前年度的固资怎么申报?

对参与“房地产营改增”示范点的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市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资,应可用“房地产营改增”示范点的相关规定,即按照《财务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交通业和一些服务业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多个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2011]133号)第一条和《财务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于北京等8省份进行交通业和一些服务业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的通告》(税务[2012]71号)第一条要求,分二种状况解决:

所售卖的已使用过的固资,在本地区示范点执行之日(含)之后购入或制作的,根据税率征缴所得税;

在本地区示范点执行之日之前购买或是自己制作的固资,依照4%增值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上面便是小编我为我们详细介绍的营改增后售卖之前年度的固资怎么申报的所有内容,总体来说便是要分二种状况解决,更多的是财务基础知识,热烈欢迎持续关注。

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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