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获得的长期投资需不需要交所得税?
2022-07-12 17:53
分公司获得的长期投资需不需要交所得税?
税务[2009]69号文件:四、2008年1月1日之后,居民企业中间分派归属于2007年度及之前年度的积累未分配利润而产生的股利分配、投资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均应根据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要求解决。
因而,假如分派前分公司早已缴纳了所得税,总公司无需反复交纳。即便分公司享有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而总公司不享有,接到长期投资也不用补足总公司征收率的差价部份。
长期投资交税要区别不一样的状况,项目投资国债券获得的长期投资是免缴企业所得税的,别的的项目投资如股权投资基金等是要缴税的;针对分回的长期投资还务必确定是税前工资的或是税后工资的。如税后工资的,一是需看被投资的所得税率是不是与你企业的税点同样,同样,无需补缴,不一样(被项目投资企业税率低于你企业的)要按价差缴税。如果是税前工资的,分回后划入你企业的盈利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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