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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给予房产售后回租服务项目所得税征缴是怎样的?

2022-07-19 17:10

经营者给予房产售后回租服务项目所得税征缴是怎样的?

经营者给予房产售后回租服务项目,依据不一样种类经营者、房产获得的时长,依照相关规定测算缴纳所得税。

1.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房产,可以选择可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者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与公司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房产,应依照以上计税方法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增值税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3.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与公司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房产,应根据3%的预征率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增值税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4.一般纳税人租赁其获得的房产(没有个人出租住房),应根据5%的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者租赁与公司所在城市没有在同一县(市)的房产,应依照以上计税方法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增值税后,向单位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5.别的个人出租其获得的房产(没有住宅),应根据5%的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根据5%的税率减征1.5%测算应纳税所得额。

上面便是小编我为我们详细介绍的一般纳税人给予房产售后回租服务项目所得税征缴是怎样的,假如还要更多的是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热烈欢迎持续关注,多名经验丰富的老会计线上为各位答疑解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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