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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收条与通用性缴款书有区别吗

2022-07-26 17:09

处罚收条与通用性缴款书有区别吗

1、未出示统一单位印制的罚金收条,不影响行政许可的创立与法律效力。

2、相对人交罚款,归属于行政许可的运行情况。《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范,做出处罚确定的部门应该与收交处罚的组织分离出来。除现场收交处罚的外,作出行政处罚确定的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可自主收交处罚。双方理应在接到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选定的金融机构交罚款,金融机构理应私收处罚,并立即上缴国库。因此要求能够清晰地看得出,交罚款与作出行政处罚是完全不一样的程序流程,缴纳处罚是作出行政处罚确定以后的事,归属于行政许可确定的运行情况。

3、即然交罚款是行政处分的运行情况,所以就不容易因是不是依法依规交罚款而危害到行政许可确定的创立与法律效力,更不会因能否应用统一单位印制的罚金收条而危害到行政许可确定的创立与法律效力。

税款通用性缴款书,是经营者立即向金融机构交纳及义务人代缴代办后向金融机构归纳缴纳税款(固投方位调节税和出口商品税款以外)、股票基金、花费、税款滞纳金和处罚等各类收益时采用的一种通用性交款凭据。本缴款书手工制作开税票和电子计算机开税票通用性。

处罚收条与通用性缴款书有区别吗?处罚做为行政单位扣除的,含有处罚特性的账款,不可以在企业所得抵扣,这一点必须大家注意。平时工作上,别忘记立即缴纳税款,防止出现行政罚款的发生。如果还有要想资询的难题,热烈欢迎到官方网站,在线留言的解答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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