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卖货退还的如何出具所得税负数发票
2022-07-26 17:11
产生卖货退还的如何出具所得税负数发票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要求>的通告》(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获得专票后,产生卖货退还、开税票不正确等情况但不满足废止标准的,或是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的,购方需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相应的蓝色字体专票应经税务行政机关验证。经验证结果显示为验证相符合而且早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在填写《申请单》时不填好相对应的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主要的操作流程能够在开票系统中立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销货方申请理由中据此开展挑选。填好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后开展提交。结束后,免费下载“红字发票情况表序号”出具红字发票就行了。
卖货退还假如是产生在当月,并没有跨月,又该怎样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出具所得税专票当月,假如产生卖货退还、开税票不正确等情况,得到退还的抵扣联、抵扣联合乎废止标准的,按报废解决;
上述所说的合乎废止标准,通常是指与此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一)得到退还的抵扣联、抵扣联时长未超出销货方开税票当月;
(二)销货方未抄报税而且未做账;
(三)购方未认证或是验证结果显示为“纳税识别号验证不符合”、“专票编码、号验证不符合”。
假如是在开税票时就发觉开税票不正确的,可及时废止。
产生卖货退还的如何出具所得税负数发票?仅有合乎所得税负数发票出具规定才必须开,实际所得税负数发票出具的具体内容跟具体的需要等,目前还可以根据网来详尽深层次的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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