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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阶段市场销售金银手饰必须征缴什么税?

2022-08-04 17:46

零售阶段市场销售金银手饰必须征缴什么税?

答:在零售阶段征缴所得税的珠宝首饰的范围包括:金、银和金基、银钴合金饰品,及其金、银和金基、银钴合金的嵌入饰品,不包含电镀金(银)、18K金(银)饰品,及其电镀金(银)、18K金(银)的嵌入饰品,需缴纳金银手饰5%的所得税,非金金融机构饰10%的所得税,还需缴纳附加税7%,文化教育税额外3%等。

珠宝首饰、裸钻及钻石首饰、白金首饰等在零售阶段征缴所得税:

(1)经营者从业零售业务(含新旧置换)的,在零售时缴税;

(2)用以赠予、冠名赞助、集资款、广告宣传、试品、员工福利、奖赏等方面,在移交时缴税;

(3)切料生产加工、翻修改革的,在受托方供货时缴税。

珠宝首饰连着外包装售卖的,不管外包装是不是独立计费,也不管财务会计上怎样计算,均应划入珠宝首饰的销售总额,计税所得税。

没有增值税的销售总额:珠宝首饰的销售总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17%或增值税率3%)

看完的所述剖析,针对零售阶段市场销售金银手饰必须征收的税, 您这下清楚了吗?想知道大量财务会计相关的知识,赶快购买他们的课程内容获得吧。

增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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