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慰问金交税吗
2022-08-08 16:57
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慰问金交税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要求,公司产生的职工福利费开支,不得超过薪水、薪酬总金额14%的那一部分,准许扣减。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及员工福利费扣减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以下几点:
(一)还没有推行分离出来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含有福利单位存在的机器设备、设施和工作人员花费,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淋浴室、理发馆、医务所、幼儿园、养老院等团体福利单位的机器、基础设施及维护保养费用和福利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业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防疫、日常生活、住宅、交通出行等所发放的各类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含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工异地就诊花费、未推行医疗统筹公司员工医疗费、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采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预算补助、员工交通费等。
(三)依照别的要求所发生的别的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置费、探亲假车费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税,免纳个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解放军军之上企业,及其国外机构、国际经济组织颁发的科学合理、文化教育、技术性、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运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奖励金;
二、国债券和国家发行金融业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发送给的补助、补贴;
四、福利费、慰问金、福利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退伍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发送给党员干部、职工的安置费、退职费、退休金、退休薪水、退休生活补助费;
八、按照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予以免税政策的世界各国中国大使馆、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馆高官和其它人员的所得的;
九、我国政府参加的海牙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要求免税政策的所得的;
十、经国务院行政机关准许免税政策的所得的。
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慰问金交税吗?这一自然需要缴纳了,企业能否合理节税是企业的事,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不行的,作为一名符合要求的中国公民,那就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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