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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税率减半征收从什么时候开始

2022-08-08 17:04

附加税税率减半征收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税率减半征收政策是什么

依据《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执行中小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13号)第三条要求:"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辖区具体情况,及其宏观经济政策必须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在50%的税款力度内减免资源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没有证劵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要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规享有资源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别的政策优惠的,可累加享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政策优惠."

第六条要求:"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云南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税务〔2019〕11号)要求:"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没有证劵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减征50%征缴.

附加税税率减半征收从什么时候开始

本现行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般纳税人出具专用发票,是不是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相关税收征管难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4号)第十条要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早已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可以继续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业额测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执行中小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13号)第三条要求,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辖区具体情况,及其宏观经济政策必须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在50%的税款力度内减免资源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没有证劵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畴的通知》(财务〔2016〕12号)第一条要求,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畴,扩大到分月缴税的月销售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10万余元(按季度缴税的月度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30万)的交纳扣缴义务人.

依据上述要求,一般纳税人即便一季度销售总额未超过30万,但是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业额测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费已现实交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一起依据税务〔2016〕12号要求,公司销售总额未超过30万余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一部分应免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可是应按照税务〔2019〕13号的要求递减交纳大城市维护建设税.

附加税税率减半征收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享有税务局的附加税税率等费用减半征收,一定要可以清晰全新税务局的规定或者规定,依照税务局最新的规定来处理有关的税金难题.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心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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