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预缴增值税缴不对如何处理
2022-08-11 17:17
简易征收预缴增值税缴不对如何处理
依照红字更正法,参考47号文件整理: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47号《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
购方获得专票已用以申请抵扣的,购入即可在增值发票管知理新系统(下称"新系统")中开具并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下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开具《信息表》时填好相匹配身的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应暂依《信息表》列出所得税税款从当期进项税额转站出,待获得销货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做为记帐凭证.版
购方获得专票未用以申请抵税、但抵扣联或抵扣联没法退回的,购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销货方出具专票并未交货购方,及其权购方未用以申请抵税并把抵扣联及抵扣联退回的,市场销售即可在新系统中开具并提交《信息表》.销货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简易征收计算方法是啥
大家要把纳税主体分为两种基本概况来展开分析,一般纳税人复和一般纳税人.
最先,我们来看看一般制经营者如何预缴税款.在纳税主体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又分为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百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照2%的预征率测算应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增值税=(所有价度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 10%)*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挑选可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支付的分问包款后的余额,依照3%的征收率测算应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增值税=(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 3%)*3%
小规答模经营者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与一般纳税人选用简易计税的办法是一样的:
应预缴增值税=(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 3%)*3%
纳税申报时,我们都是需在税务局填完申报单的,假如填好错误了,大家可以办改动.相关简易征收预缴增值税缴不对如何处理就是这些具体内容.为了能避免错误,我们应该熟识简易计税计算方法,也为大家整理出来,能够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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