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优惠怎样累加享有?
2022-08-22 17:36
政策优惠怎样累加享有?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实行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多个问题的通知》(税务〔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指不可累加享有,且一经选取,不可改变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局限于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与《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按时增值税免税和降低征收率类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凡公司符合要求条件的,能同时享有。
公司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可累加享有情况:
(一)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与《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税收政策累加
依照69号文的规定,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不可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定时增值税免税和降低征收率类税收优惠政策累加享有,例如处于递减缴税的外资公司,即使是被准许为高新企业,也无法在享受15%的低税率优惠的前提下再递减缴税。但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可以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加计、抵税应纳税额、折旧、减计收益、税款税收抵免以及其它重点等政策优惠中的一项或多个累加享有。
实例1:A企业是一家外资企业资源循环利用公司,2010年收入总额1500万余元,成本本年利润为900万,在其中2010年度科学研究开发新产品产生各类研究开发费用总计100万余元。A企业2010年处在递减缴税期,其研发支出、资源循环利用新项目均合乎有关规定。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记税收益能够减征收入总额的90%测算,即1500×90%=1350(万余元);研发支出能够加计50%扣减,即加计100×50%=50(万余元)扣减,其准许抵扣的成本可以调节为950万余元;根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执行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08〕21号)的规定,A企业2010年多度税率为12.5%;最后,A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350-950)×12.5%=50(万余元)。
(二)《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税收政策累加
依据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与《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税收政策累加享受的状况,《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类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能不能累加享有,可以参考6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按时增值税免税和降低征收率类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和加计、抵税应纳税额、折旧、减计收益、税款税收抵免以及其它重点等政策优惠中的一项或多个累加享有。如从业符合规定的国家重点帮扶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经营公司,在享受递减缴税期限内,存在的符合规定的加计新项目,也应当享有研发费用加计扣减的税收优惠政策。
实例2:B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主题活动,2014年9月购入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机器设备单位价值为560万余元,请问一下能不能与此同时享有折旧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依据69号文第二条要求,39号文第三条所指不可累加享有,且一经选取,不可改变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局限于所得税衔接政策优惠与《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按时增值税免税和降低征收率类税收优惠政策。折旧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属以上两类情况,如公司合乎相对应标准,可以享受折旧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健全固资折旧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4〕75号)第二条要求,对所有行业公司2014年1月1日后新购入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机器设备,单位价值不得超过100万元的,容许一次性记入本期成本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不会分本年度测算折旧费;单位价值超出100万元的,可减少使用寿命或采取加快折旧的方法。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公司研究开发费用抵扣管理条例(实施)〉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要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联合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要求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主题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专门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机器的折旧或租费”的费用支出,允许在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推行加计。
因而,合乎相关条件的企业能同时享有折旧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实例3:C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度,可以享受一带一路战略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又合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可以享受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问这2个所得税的税收政策C公司可以累加享有吗?
能够累加享有。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战略相关所得税难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2年第12号)第五条要求,依据69号文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公司既合乎一带一路战略15%优惠税率标准,又合乎《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能同时享有。在涉及到按时增值税免税的递减期限内,可以按公司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递减缴税。
政策优惠怎样累加享有?前文我讲了这一内容包括怎样处理的,能够累加享有,但是也是有必要的,至于是减半征收或是加计扣除政策,那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量有关会计新闻资讯,敬请期待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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