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作废品处理需进项税转出吗
2022-08-26 16:22
原料作废品处理需进项税转出吗
答:原料损毁做价解决不必进项税转出。
(1)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原料、半成品加工及成品不可以用以生产或市场销售而损毁;
(2)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产生招回,导致原材料的损毁;
(3)商品升级换代,一部分专用型原材料失去实用价值,所形成的损毁。
以上三种情形的原料的损毁资产损失,不属《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能够未作转走解决。针对财务上已作转走处理,能够作反过来账务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要求:
“第十条 以下工程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
(一)适用于非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是应税服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品所损耗的购进货物或是应税服务;
第二十四条 规章第十条第(二)项所指非正常损失,通常是指因管理不当导致失窃、遗失、发霉发霉变质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要求:
“第八条 公司所发生的与获得收益相关的、科学合理的开支,包含成本费、花费、税费、财产损失和收益性支出,准许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要求:
“第三十二条 所得税法第八条所指损害,主要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固资和库存商品的盘亏、损坏、损毁损害,出让经济损失,呆帐损害,坏账,地质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带来的损失以及其它损害。
公司产生损失,扣减责任者赔付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扣减。”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资产损失抵扣政策的通知》(税务[2009]57号)要求:
一、本通知所指资产损失,主要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与获得应税收入相关的资产损失,包含现钱损害,储蓄损害,坏账,贷款损失,股份投资损失,固资和库存商品的盘亏、损坏、损毁、失窃损害,地质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带来的损失以及其它损害。
十三、公司并对扣减的各种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所发生的合理合法直接证据,包含具有法律效应的内部直接证据、具备规定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经济的公证证实、具备法律规定资格的权威机构的专业技术鉴定证明等。”
认证发票进项税转出账务处理
产生必须转走时:
借:库存产品(在建项目、原料、营业费用) 。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开展结转成本时:
借:应缴税收法律-销项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未交增值税)。
二、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走账务处理
方式1:一般货物(即用票抵扣进项税额的货品),进项税转出=账面成本×征收率
账务处理:
借:原料;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贷:存款。
进项税转出的另一种特殊方式占比转走法。购入占比的内涵,就是指加工产品中,有多少个是购入成本,换句话说有多少个是带有进项税额的。
对公司加工产品,其成本费用使用价值中,很有可能并非所有的成本费都带有进项税额(例如人力成本)。
这儿的购入占比,实际是告诫我们,在其中仅有部分是带有进项税额的,大家在测算进项税转出时,只转走这种进项税额。对于一般没有进项税额成本,例如人力成本等,并没有抵税过进项税额,因此在测算进项税转出时,都不会涉及到转走进项税额。
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走账务处理
方式3:
依照《办法》第七条要求: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房产,产生非正常损失,或是改变用途,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是消费的,按照下列计算公式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 待抵扣进项税)×房产基金净值率
房产基金净值率=(房产基金净值÷房产原值)×100%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本期,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中扣除。
之上详细介绍了原料作废品处理需进项税转出吗,也讲了认证发票进项税转出账务处理。作为一名公司的财会人员,一定要明白损毁前言原料的进项税是不可以转出。损毁原料的进项税没有在转走范围之内,是能够抵销项税额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咨询一下在线教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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