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2014年税收征管法修调节具体内容

2022-08-29 17:49

2014年税收征管法修调节具体内容

近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征管法修改草案在原先前提下作出了比较大的变化,新增加47条,改动67条,累计十一章141条.

据统计,税收征管法修改草案关键新增加和修改下列四方面具体内容:对于个税、房产税等税收制度改革的特点,创建对自然人的税务管理管理体系;健全纳税人的权利管理体系,降低纳税人压力;完善税收管理基本流程,标准税收执法个人行为;完善争议解决体制,填补争议解决的处理方法.

据据了解,修改草案中明确建立对于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普通合伙人将可用跟公司一样的税款强制执行措施,从而为创建对自然人的税务管理管理体系、提升直接税比例,刮平了路面.

修改草案也确立第三方机构应向税务行政机关提供一些的涉税信息.如个税的综合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等分税制改革,多因为税务行政机关不掌握足够的税收基本信息而难以推动.

此外,为堵住税款系统漏洞,修改草案规定但凡涉及超大金额资产处理等,应当向税务行政机关汇报;但是,"超大金额"标准的还有待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要求.减少经营者压力层面,如要求偷逃漏税的法律规定追朔期限为20年等.

但是,参加征集意见的财税法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税收征管法修改案依然在持续修定环节中,目前还在税务系统软件内部结构征集意见,将来也将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方面,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功后,最后还要提交人大常委审议通过,文字段落也有变化.

创建直接向本人缴税管理体系

税收征管法修改案在2013年6月份曾经在国务院法制办方面公开征集建议.2013年年末通过的十八届三中全委会的决策,对分税制改革又有新的布署,促使从前的修改案再次"重炼"到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方面,重新再进行修定.

在今年的3月份,国家实行税务质监总局财务主管范坚组织,上海市区举办税收征管法集中化修定讨论会.6月份,曾邀约IMF权威专家,也有澳洲、美国和西班牙的专业人士,就税收征管法修定中的一些重难点难题深入探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掌握,在今年的7月份,修改案曾放到各省市税务系统软件,广泛征求意见.在今年的8月份,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举办专家座谈会,征求专家教授的建议.据与会专家详细介绍,此次修改草案调节具体内容比较多.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税收征管和科技水平发展司司长任荣发介绍说,税收征管法修改草案在原先前提下作出了较大的调节,新增加47条,改动67条,累计十一章141条.

在其中,一大特色取决于创建对自然人的税务管理管理体系.范坚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分税制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把个税和房产税改革提上了审议日程,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给出了新举措.

范坚进一步表明,现行标准征收管理法的重要目标是公司、法人代表和部门,对普通合伙人基本上不属于.因而,强化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款在创新社会形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意义,急需解决增加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幅度,加速税收征管法的修定过程.

现行标准税收征管法,不论是税务备案环节要求,或是经营者没按规定期限缴纳税费、税务行政机关可采用强制措施的,其应用领域均是"从事生产、运营纳税人、义务人",当然本人没有在其列.

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分税制改革,现阶段修改案对涉税信息作出明文规定.涉税信息把握不完整,一直是税务行政机关十分头疼的事儿.

曾经有底层税务高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其他单位需向税务行政机关给予涉税信息,操作过程中,必须一个一个单位去融洽,其他单位并没这一责任,融洽下去并非易事.

参加意见征集的武大法学系专家教授熊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第三方机构,包含政府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税务行政机关给予涉税信息,这也是世界各国流通的国际惯例.但另一方面,税务行政机关对有关数据进行保密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做细.特别是将来会多一些对于自己立即缴税,牵涉到个人所得税、税务等税收信息,都要做好信息保密.

偷漏税追朔期限或延长至20年

现阶段的修改案还有其他的闪光点.如缓解经营者压力层面,针对逃税、抗税、骗退税等,其法律法规起诉期限有希望限制在20年.

现行标准税收征管法要求:因经营者、义务人计算误差等出错,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行政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追征税金、税款滞纳金;有特别状况的,追征期可延长到五年.

但,"对逃税、抗税、骗退税的,税务行政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金、违约金或是所获取的税金,不会受到前款规定的期限限定",即偷、抗、骗退税的,其法律法规追征期没有限定.

参加意见征集的中国政法大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修改案有一定的调节,有一些偷逃漏税的,法律法规起诉期限未20年,有一些仍是能够无限极追朔下来.在他看来,这种限定,将来还会进一步细化,有一些起诉期限能是15年,有一些能是20年.

此外,"申请确定"为修改案中澳加入的一道税收管理步骤.熊伟表明,这跟现阶段税收管理流程中的"纳税评估"较为类似.由于纳税评估,许多具体内容归属于税务行政机关内部结构的监管,而"申请确定"是经营者"税务申报"后一个正常程序,即当经营者提交材料证明后,税务行政机关必须告之经营者,材料齐全有效,是不是符合规定等.

异议也依然存在.如业界争执多年来的现行标准征收管理法中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行政机关在缴税上产生异议时,必须要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缴税确定交纳或是解缴税款及税款滞纳金或提供对应的贷款担保,随后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只有先缴税,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服气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据据了解,现阶段修改案容许经营者还可以在不缴税款前提条件先,提到行政裁决;若对行政裁决不服气者,要向法院起诉提早起诉,依然必须要先缴纳税费.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健全争议解决体制,仅仅前行了"小一步".

2014年税收征管法修调节具体内容前文我就先简要介绍到了,感觉这个具体内容是很有帮助的好朋友可点击分享共享哦!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