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专票备注里的代办车船使用税如何计算?
2022-09-02 17:13
机动车保险专票备注里的代办车船使用税如何计算?
操作实务难题
问:营改增后,车险公司把相对应保险费用出具了增值税发票,但是车船使用税的票他们连普通发票都开不了,只能在交通强制险税票中的备注名称里标明买了多少钱的车船使用税,但是没票大家企业财务做不来帐呀,请问一下如何摆脱困境?
答:
1.车辆保险费,获得增值税发票,能够按相关规定抵税进税款
2.有关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做为车船使用税义务人在出具增值发票时,应在增值发票备注中标明代办车船使用税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单号、代办车船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含车船使用税总计等,做为经营者报帐凭据.
3.公司可以凭车险公司出具的发票备注记载车船使用税总计来进账,即增值发票做为经营者报销凭据,报销额度包含增值发票备注注明的车船使用税总计(包含税金和税款滞纳金).
4.好多地方早已出政策文件给与确立
(1)《广东我国税务局 广东地区税务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税收管理工作衔接相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号)
(2)《广西自治区地区税务局 广西自治区我国税务局有关营改增后车船使用税相关事项的公告 》
车险公司税票能作为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的记帐凭证配件吗?
【难题】
我司在挑选汽车保险时已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了车船使用税,在车辆登记地是不是还需重新缴纳车船税,车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税票在备注记述车船使用税额度,此税票能不能做为车船使用税的记帐凭证配件?
【回答】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车船使用税管理方法技术规范(实施)>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83号)第二十一条 要求:"纳税人在车辆登记地以外选购机动车第三者义务强制险,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的,凭标明已收税金数据的机动车第三者义务强制性保单或保险费用税票,车辆登记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不会再征缴该纳税年度的车船使用税,早已征收应予以退回."
按照国家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51号要求,保险公司做为车船使用税义务人,在代缴车船使用税并出具增值发票时,应在增值发票备注中标明代办车船使用税税金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尽至月)、代办车船使用税额度、税款滞纳金额度、额度总计等.该增值发票可以作为经营者缴纳车船税及违约金的财务核算会计原始凭证.
机动车保险专票备注里的代办车船使用税如何计算?前文讲了这一是如何核算的,在税票之中必须备注一下车船使用税的数据,对于此事大伙儿有疑问的,可点击对话框咨询在线教师答疑解惑!
增值发票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