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降至较小规模如何操作
2022-09-07 18:32
一般纳税人降至较小规模如何操作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统一小规模规范等多个企业增值税难题的公告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18号
现就统一小规模规范等多个企业增值税难题公告如下: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依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化的通告》(税务总局〔2018〕33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选择再次做为一般纳税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备案日前持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相同)或是持续4个一季度(以1个一季度为1个纳税期,相同)总计应征入伍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不得超过500万余元.
转备案日前经营期未满12个月或是4个季度的,依照月(一季度)均值应税销售额估计落款所规定的总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具体的范畴,依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第43号)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备案管理方法多个事宜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定性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凡具有以上及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均可申请定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新办企业自开设之日起三个月内,具备合乎下列条件的,可申办一般纳税人评定办理手续.经税务行政机关计算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超出小规模公司标准化的,可暂定性为一般纳税人,暂评定期最多为一年(自审批之月起满12个月测算):
(1)财务核算完善;
(2)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超出小规模公司规范;
(3)具备固定不动生产制造经营地.
2.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型企业;
3.拥有盐业批发价许可证书并从业盐业批发公司;
4.水电工程分销公司;
5.公司总子公司不在同一县(市),且推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经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子公司也可以申办一般纳税人.
众所周知,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有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在税款上,一般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更多政策优惠.而且,较小规模假如符合条件是能够变为一般纳税人的.以上文中对一般纳税人降至较小规模如何操作的问题进行了表明,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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