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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的专用发票税票退票费如何处理

2022-09-08 18:04

已认证的专用发票税票退票费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发票应用要求>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相关规定:"第二十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指废止标准:

(一)接到退回的抵扣联、抵扣联时长不得超过销货方开税票当月;

(二)销货方未抄报税而且未做账;

(三)购方未认证或是验证结果为'纳税识别号验证不符合'、'专票编码、号验证不符合'."

因而,增值税发票应与此同时同时符合情况的即可废止,购方获得税票早已验证,不同时符合废止标准.

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要求,一般纳税人获得专票后,产生销货退回、开税票不正确等情况但是不合乎废止要求的,或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的,购方需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对应的蓝色字体专票应经税务行政机关验证.

认证抵扣的专用发票产生退还会计账务处理

1、增值税发票购料方已认证抵扣,此税票不可以退还给销方,需要由购方走帐.

2、如税票已认证抵扣后,确属不正确,能做进项转出,并申请红色字体信息内容单,由购方将有关红色字体信息内容单传拿给销方.

3、销方按这个走市场销售,待接到购方红色字体信息内容单子后,可给予开具红字税票,再之后能开正确蓝字发票.

《国家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要求:一般人获得专票后,产生销货退回、开税票不正确等情况但是不合乎废止要求的,或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的,购方需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开票理应按照所规定的期限,次序,逐栏、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加盖企业财务印章或是财务专用章.贵公司上述所说情况,先要申请办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实际业务流程,按照规定期限再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退回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何做?

只需要将传出商品成本转到库存产品就可以,即借:库存产品,贷:发出商品.

非负债表日后期内所发生的销售退回分为这两种情况开展账务处理:

1、 收入准则前退还.这时产生销售退回,只需要将传出商品成本转到库存产品就可以,即借:库存产品,贷:发出商品.

2、 收入准则后退还.不管本年或者之前年度市场销售,当月产生销售退回时,应出具"红色字体"增值税发票等,账务处理时要红色字体借记"应交税费---销项税(销项税)".

3、并冲减低回当月的营业成本及相关的成本费(可以直接从当月销售量中扣已退回的总数,或独立测算本月退还产品成本,并按照退还月份计算成本)、税费等;涉及到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退还时一并更改.

已认证的专用发票税票退票费如何处理问题就来给大家剖析到这儿,假如是并没有验证得话当月还没有做账就能直接废止,如果你已经验证也就只能开红字发票,好啦,文中就剖析完后,大伙儿也有不明白的还可以继续联系我们哦.

销售退回 负债表 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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