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给予物流运输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2022-09-14 17:20
销售商品给予物流运输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参照新《收入》规则应用指南,在企业向客户销售产品的与此同时,承诺公司需要将产品运输至用户特定地点的情形下,公司应该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段分辨该运送主题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一般来说,控制权转移顾客以前所发生的运送主题活动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公司为了合同履行而从事的主题活动,经济成本理应做为合同履约成本;反过来,控制权转移顾客以后所发生的运送主题活动则有可能说明企业向用户提供了一项物流运输,企业需要考虑到此项服务项目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实例:
A公司与乙企业2021年1月份签署买卖合同,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商品,合同价款113万余元(含企业增值税),并且在本月承担将这个批商品运输至乙企业特定地点开展供货,A公司担负有关的运输成本10.9万余元(含企业增值税),于本月付款时获得货运公司出具的9%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甲公司出售本产品归属于在其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主动权在签收乙企业指定地点时改变给乙集团公司,合同规定乙企业在12月15日支付货款,然后由A公司出具销售商品的增值税发票.
剖析:根据新《收入》规则及应用指南要求,本例中,A公司向乙企业销售商品,并协助运送.该批商品在送到乙企业指定地点时,控制权转移给乙集团公司.考虑到A公司的运送活动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乙企业以前所发生的,因而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只是A公司为合同履行所发生的必需主题活动,应当做为合同履行的一项成本费.
有关的账务处理参照如下所示:
1、A公司1月的账务处理
(1)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帐款 1130000
贷:营业成本 1000000
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 130000
(2)付款运输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9000
贷:存款 109000
2、A公司12月的账务处理
(1)取回账款时
借:存款 1130000
贷:应收帐款 1130000
(2)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 130000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130000
在相关案件中,若该批商品在出入库时控制权转移给乙集团公司.此后,A公司为将商品运输至乙企业特定地点而造成的运送主题活动,是为乙企业提供了一项物流运输.该物流运输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A公司是物流运输的主要责任人.那样A公司理应按照平摊至该物流运输的成交价确认收入.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项目能够加计吗?
可以享受加计抵减现行政策公司需要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
1.是一般纳税人.
2.给予邮政服务、电信业务、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类(下称"四项服务")中的一项或多种.四项服务具体的范畴请见税务〔2016〕36号文.
3.给予四项服务所取得的销售总额占所有销售额占比高于50%.
例1:A宾馆是一般纳税人,给予旅游服务,并批发饮料.假定旅游服务销售总额100万余元,饮品销售总额50万余元,则宾馆给予生活服务类(即旅游服务)的销售总额占所有销售额比例为100万/(100万 50万)=66.7%>50%,因而A宾馆能够加计1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之上搜集的材料具体内容,是我们对于"销售商品给予物流运输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这一问题的所有解释.在他们生活中,销售商品可以提供物流运输,涉及到的账务处理得话,必须单独解决,详尽可以参考一下以上实例.当然,假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项目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还能够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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