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处理的财务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2-09-14 17:27
长期股权投资处理的财务会计分录怎么做
当长期股权投资被处理,或是永久性撤出应用且预估不可以以其处理中取得经济收益时,理应终止确认此项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出售、出让、损毁长期股权投资或是产生长期股权投资损坏,应该将处理收益扣减其帐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额度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公司因自身原因,如非货币性资产互换等而降低长期股权投资,是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一) 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
处理选用成本模式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时,理应按照实际发送的额度,贷记"存款"等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学科;按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其他业务成本"学科,按照其账面净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学科,依照已计提折旧费或摊销费,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学科,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学科.
(二)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
处理选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时,理应按照实际发送的额度,贷记"存款"等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学科;按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其他业务成本"学科,按照其成本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费"学科,按照其总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学科.与此同时结转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总计公允价值变动.若存有原变换日记入资本公积金金额,也一并结转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房租增值税率
1、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可选可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征收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者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所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上述计税方式在房产所在城市预缴增值税后,向机构所在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开展税务申报
2、一般纳税人租赁其 2016 年 5 月 1 日后获得的不动产,可用一般计税方法记税.房产所在城市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 3%的预征率向房产所在城市负责人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负责人国税机关纳税申报.
租赁预缴税费计算:
出租不动产征收率为11%,增值税率为5%,预缴增值税如下所示:
(1)经营者出租不动产可用一般计税方法记税的,根据下列计算公式应预缴增值税:应预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 11%)×3%
(2)经营者出租不动产可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根据下列计算公式应预缴增值税:应预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 5%)×5%
长期股权投资处理的财务会计分录怎么做?依照大家在墙上文章中的详细介绍,我们能了解到了公司房产在记入有关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时,核算的情况下,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能分问题进行处理,具体剖析你们可以依照大家上边的详细介绍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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